反腐新闻报道现性别歧视,盘点女官员贪腐标签及争议
更新时间:2026-03-01
有着“情色”标签的女贪官报道,不但将腐败的真正根源给掩盖了,而且还在不知不觉当中强化了社会对于女性的歧视,这样的舆论导向是十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警惕的。
性别偏见如何潜入反腐新闻
二零一四年,《法制时报》采用“权色交易”“为情所困”等四个关键词,对女性官员腐败特征予以概括,这样的总结方式,在当时引发了争议。知名媒体人彭晓芸,在环球时报发表文章,直接表明,这些充满性别类型定性的词汇,从媒体报道中说出,实在是令人遗憾。
当媒体去报道女贪官之际,常常会把焦点放置在其私人生活方面,运用 “以色谋权” 这般的标签来开展定型化描述。存在媒体人士曾经感慨,现今的贪腐报道越来越呈现出“儿童不宜”的状况,充斥着对于性以及情色的渲染,而这种报道趋势实则背离了新闻理应具备的严肃性。
社会性别意识的基本内涵
该社会性别概念,最早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格 - 如本于1976年提出的,它着重指出,男女两性各自所承担的性别角色,更多是在后天的社会文化情形当中所形成的,这一理论秉持着在尊重男女存在差异的前提条件之下,倡导两性呈现平等,而并非是简单的男女保持等同情况。
社会性别意识跟环境意识、人口意识相同,属于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,它被列入联合国人类发展计划指标,还被好多国家当作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,我国在此方面的培育仍需漫长路程要走。
媒体报道偏离事实本质
于反腐报道里头,媒体要么是为了去迎合舆论之势,要么则是想要显露自身立场,常常会针对女贪官采取那种全然否定的态度。更为值得予以关注的是,这些些报道基本上都不会去提及她们在在位期间所获取到的政绩,致使人物形象变得单一化,进而遭到妖魔化,最终失去了原本应具备的客观性。
媒体躲开官员贪污的实质问题,不去深入探究畸形价值趋向的形成缘由,反倒把它归为性格或者情感情目,将其归因于性格或情感形成这类做法背离新闻专业主义,给公众引得错误舆论导向,还让社会里的群体对立情绪被激化。
歧视性报道的多重危害
对新闻媒体而言,公信力乃是其得以安身立命的、最为根本之处,而歧视性报道就如同饮鸩止渴之行径。当媒体借助传播所拥有的优势去卖弄吸引眼球的噱头,采用煽情的手法来吸引读者啦,短期内看上去是能够获得一定关注的,然而若是长久这样去做的话,必然会对自身的公信力造成伤害,进而使得受众的信任丧失掉呐。
女人被视为“灾星”,这展示出“厌女症”于文学范畴以及社会领域内,呈现为对女性进行贬低、予以歪曲或者加以侮辱的情形。媒体针对女贪官所开展的性格标签化行径,会致使社会里的厌女情绪被激发出来,这对社会和谐发展是不利的,并且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相互背离的。
政府部门的主导责任
政府部门具备强大资源,于引导社会性别意识层面应该起到主导作用。在整个社会强化社会性别意识教育,致使性别观念走向平等,这一方面是和谐社会发展所需的必要条件,另一方面是达成中国梦必备的因素当中的一个。
只有达成政治范畴内的男女平等,才能够拟订有益于两性机会均等的社会规则。需要把社会性别意识归入决策主流,从制度方面保障女性权益,给媒体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标杆,这是政府部门应做的。
媒体应有的专业坚守
其中首要的,是摆脱外界干涉,这是 J.阿特休尔在《权利的媒介》中,将新闻专业主义归纳为的四点核心信念内容之一。在反腐新闻这样严肃的报道当中,媒体工作人员得拥有过硬的政治敏锐性与业务素质,要从原则高度去讨论问题。
报道官员腐败事实的媒体,在传播涵盖客观真实的信息之际得以进行表达人文关照的行为。它不可肆意渗透主观意志,不可给当事人附注“大奸大恶”或任何含带以性别偏向有偏向意味的标识,如此这般才能够真正取得公众的认同许可,担当起该项须承担的“教化”职责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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